屠宰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 总 论

1.1 任务由来

**市是典型的农业市,以养猪业为主体的畜牧业是该市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该市畜牧业基础好,系国家无规定疫病区建设示范市和四川省十五规划的优质猪出口基地市。全市拥有年出栏肉猪100头以上的养殖户220户,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养殖场20座,并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定单养殖,初步形成了生猪养殖规模化、产业化的新格局。

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和可支配收入的逐步提高,绿色食品等无污染食物已成为市民生活所需,**市畜产资源丰富,养殖业较发达,养猪是当地农民增加经济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为了从根本上治理环境污染,防止私屠乱宰,瘟、病、变质和注水猪肉上市,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和维持正常的生猪市场流通秩序,成都**食品有限公司抓住商机在**市**镇**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于今年修建肉食品加工项目,并将在今年年底投入运行。

成都**食品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市老城区,厂区四周为居民住宅,不适合该公司长期生产发展。为了企业今后的发展,公司经过调研,并报经**市计划和经济局,决定投资5000万元,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食品工业园区内新征土地80亩,移址新建肉食品加工(熟食品加工、生猪宰杀)生产线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布局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成都**食品有限公司将该公司肉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我环评中心完成。我环评中心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研和资料收集、在完成环境影响因素和因子识别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川府发[1996]142号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成都**食品有限公司肉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并呈报**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并以**环[2004]131号文对环评大纲进行了批复。我环评中心根据大纲批复意见开展环评工作,完成了《成都**食品有限公司肉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和法规

1.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

1.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1.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2.1.9 国务院国发(1996)31号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2.1.1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产业[2004]7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1.2.1.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96]142号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1.2.2 相关文件

1.2.2.1 **市计划和经济局**计经发[2004]40号文《关于兴建肉食品加工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

1.2.2.2 **市环境保护局**环发[2004]118号文《关于成都**食品有限公司肉食品加工项目应执行环保标准的通知》;

1.2.2.3 **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报表;

1.2.2.4 **市环境保护局**环[2004]131号文《关于成都**食品有限公司肉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审查的批复》。

1.2.2.5 **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评价区内大气、地表水、噪声及老厂废水验收监测资料。

1.2.2.6 厂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2.3 规定和技术导则

1.2.3.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

1.2.3.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1.3 评价目的与原则

1.3.1 针对本项目的性质和外环境特征,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做出结论;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本项目的环保措施提出对策和建议,为下阶段工程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提出依据。

1.3.2 本项目应贯彻执行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1.3.3 在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以环境保护目标为控制目标,结合项目排污特点,对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表水、大气、声学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以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

1.4 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其标准限值见表(1-1)。

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值表

分 类 pH (无量纲) BOD5 (mg/L) CODCr (mg/L) 粪大肠菌群 氨氮 动植物油(mg/L) DO

Ⅲ类 6~9 4 20 10000 1.0 / 5

大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其评价标准值见表(1-2)。

表1-2 大气评价标准值表

污染物名称 取 值 时 间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mg/Nm3)

可吸入颗粒物(PM10) 日平均 0.15

总悬浮微粒(TSP) 日平均 0.30

二氧化硫(SO2) 日平均 0.15

一小时平均 0.50

二氧化氮(NO2) 日平均 0.12

一小时平均 0.24

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其评价标准值见表(1-3)。

表1-3 环境噪声评价标准值表

区域内别 昼间 夜间

3类标准限值dB(A) 65 55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二类区域Ⅱ时段相关标准,其评价标准值详见表(1-4)。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规定的二级标准,其评价标准值详见表(1-5)。

表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m3

锅炉类别 适应区域 污染物 排放浓度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时段Ⅰ 时段Ⅱ

2t/h燃煤锅炉 二类区 烟尘 250 200 1

全部区域 SO2 1200 900

全部区域 NOX / /

表1-5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序号 控制项目 单位 二 级

新扩改建 现有

1 氨 mg/m3 1.5 2.0

2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 30

废水: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规定的一级标准值,其标准值见表(1-6)。

表1-6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悬浮物 生化需氧量

(BOD5) 化学需氧量 (CODcr) 动植物油 氨氮 PH值 大肠菌群数 个/L 排水量 m3/t(活屠重)

m3/t(原料肉) 工艺参数指标

油脂回收率% 血液回收率% 肠胃内容物回收率% 毛羽回收率% 废水回收率%

畜类屠宰加工 排放浓度mg/l 60 30 80 15 15 6.0 ~

8.5 5000 6.5 >

75 80 60 90 15

排放总量kg/t

(活屠量) 0.4 0.2 0.5 0.1 0.1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其标准值见表(1-7)。

表1-7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类 别 评 价 标 准 (Leq:dB(A))

昼 间 夜 间

Ⅲ 65 55

1.5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1.5.1 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本项目投产后,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血水、设备和地坪冲洗水,无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污水总排放量为1160m3/d。其外排废水中含有pH、SS、CODcr、BOD5、粪大肠菌群数和NH3-N等,水质复杂程度属中等;最终排入**河,**河年均流量为40m3/s,属中河,地表水Ⅲ类水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规定的判据要求,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1.5.2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主要噪声源有制冷机和冷却塔噪声及活猪鸣叫声,其噪声值在90~100dB(A)之间,声学环境质量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3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4-1995中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和判据,本项目的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1.5.3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项目建成后,有一台2t/h的消烟除尘锅炉生产蒸气供生产中用,燃煤烟气经烟囱达标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93中规定的等标排放量公式进行计算确定,本建设项目投产后外排烟尘量为0.00019t/h和SO2排放量为0.00093t/h,经计算,烟尘和SO2的等标排放量Pi值如下:

Pi(烟尘)= (0.000190.3)109=6.3105

Pi(SO2)= (0.000930.15)109=6.2106

评价区属平原,对照HJ/T2.2-93中规定,本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按三级进行评价。

1.6 评价范围

1.6.1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本项目废水最终排入**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要求,结合项目位置和外环境情况,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从本项目废水经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进入**河上游20m至排放口下游5km范围内进行。经调查在废水排放口下游15km范围内无乡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取水点。

1.6.2 声学环境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4-1995要求,本项目声学环境评价范围在厂界和厂界外100m范围内进行。

1.6.3 大气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93要求和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结合项目所处山区河谷盆地地形,当地的气象条件和周围环境情况,确定本项目大气影响评价范围,以项目燃煤锅炉烟囱废气排放口为中心,在66km2区域内进行。

1.7 评价重点

本项目环评工作在做好工程分析的前提条件下,以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

1.8 评价因子筛选和确定

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点,结合厂址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和要求,经分析筛选确定的环境评价因子如下。

地表水:现状监测与评价因子:pH、DO、SS、CODcr、BOD5、NH3-N、粪大肠菌群数、水温和流量等九项。

影响评价预测因子:CODcr 。

大气:现状监测与评价因子:TSP、NO2 、SO2。

影响分析因子:TSP、SO2。

噪声:以厂界昼间和夜间环境等效声级评价即Leq:dB(A)。

1.9 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1.9.1 控制污染目标:

本项目投产后外排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和满足排污总量控制要求;投产后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当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对国家实行总量控制的13种污染物中的烟(粉)尘、SO2、CODCr、NH3-N和工业固体废物等排放量应符合**市环保局下达给本项目的排污总量控制要求。

1.9.2 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应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二级标准要求。

声学环境:本项目评价区的声学环境质量应达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规定的3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河评价河段的水体水质不因接纳本项目排放的废水而影响其泄洪、农灌等功能。

根据拟建厂址周围环境状况和敏感点具体分布,确定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8)。

表1-8 环境保护目标名单及敏感点

序号 名称 方位 距离(m) 人数 环境敏感点

1 农舍 W 60~150 3户 10人 农户(待搬迁)

2 私家酒厂 SE 25 7人 环境敏感点

3 农舍 SW 100 5户 20人 农户(待搬迁)

4 农舍 NW 250 变电站 环境敏感点

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地点

名称:成都**食品有限公司肉食品加工项目

性质:迁建项目

地点:本建设项目位于**市**镇**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食品工业园区内)。厂址东、**、西三边为农田,北**新公路。厂址西距**公路约1.5 km,北至成都市区70Km。今后运进的原料和外售产品,可经**公路和**公路运往全国各地。因此,本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十分方便。其地理位置和外环境关系详见图(2-1)和图(2-2)。

本项目位于**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的食品工业园区,食品工业园区东邻电子信息产业园区,**边与医药工业园区为邻,西边紧靠综合服务区。**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功能区分具体见图(2-3)。

2.2 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成都**食品有限公司征得**市计划和经济局同意,决定投资5000万元,新征土地80亩,建设年宰杀生猪100万头的肉食品加工生产线。

本项目产品的肉质、生产速度、瘦肉率、屠宰率、料肉比等指标均居世界先进水平,肉类产品和养殖的生猪均已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该公司被指定为国家活体猪储备基地。

2.3 本项目占地面积和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建设项目占地55091m2。建筑物占地面积16229m2,绿化面积18731m2,其总平面布设按下列原则进行。

① 本项目厂区从**到北依次布设生产车间,冷藏间和办公生活区,其布设紧凑合理,节约用地,方便产品的运输。

② 本项目地势比**路低约1.5m,为了使厂区地势增高避免水淹,采取外购土石方填平处理。

③ 生产工艺流程布置合理、顺畅、物料运输短捷,节省能源。

④ 厂区平面布置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与工业企业卫生规定要求。

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详见图(2-4)。

由图(2-4)看出,本项目将生产区布设在厂区**侧,远离北侧的办公生活区,这样布设可减轻生产区对办公生活区的污染影响。总体上看,本项目总平面布置是比较合理的。

2.4 本项目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本项目生产车间实行每天两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天数365天。

本项目劳动定员500人,其中生产工人400人,生产管理与服务人员100人。一般生产工人在当地招收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解决,技术骨干和企业管理人员由老厂现有人员解决。

2.5 本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1)。

2.6 本建设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详见表(2-2)。

2.7 本项目经济效益估算

本建设项目建成投产达到生产能力后,年宰杀生猪100万头,项目完成后,在正常条件下,年利润总额为1789.12万元,税后利润1198.71万元。由此可见,本建设项目是一个经济和社会效益均好的工程。

2.8 本项目供、排水,供电和供热

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总用水量为1208m3/d,其中生产用水量1128m3/d,生活用水量72m3/d,绿化和消防用水量8m3/d。

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每天外排生产废水1100m3/d,生活污水60m3/d。

全厂用水由厂内自备水井供给。该自备水井出水量大于1300m3/d,水质较好,经处理后完全可以满足全厂生产和生活用水。本项目水平衡图详见图(2-5)。

本项目需增设输电线路315KVA变压器和相应的配电设施,在厂址旁一万伏高压输电线路接线就可满足全厂生产和生活用电。

全厂生产和生活上供热,由锅炉房2t/h蒸汽锅炉(燃煤)产生蒸汽供给。

表(2-1) 主要生产设备

设备名称 规格与型号 台数 年运行时间 备注

剥皮机 2 2920

制冷机 2台 8760

锅炉 消烟除尘锅炉 1台2 t/h 5840

水泵 4台 2920

压缩机 2台 8760

表(2-2) 项目组成表

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施工期 营运期

主 体

工 程 屠宰车间、分割车间 施工噪声、粉尘、废渣、废气和废水等 1.生产废水

2.废渣

3.噪声

辅 助

工 程 污水处理站

冷冻库、锅炉房

化验、检验室 1.废水

2.废气

3.噪声

4.废渣

5.恶臭

公 用 工 程 变配电站

供、排水系统

进出通道(厂区道路及运输) 生活污水及垃圾

办公

及生活 设施 办公室 (972m2) 生活污水与垃圾

职工倒班宿舍 (972m2) 生活污水与垃圾

食堂(480m2) 生活污水、废气、废渣

厕所(旱厕60m2) 生活污水

仓储

其它 备品、备料库房( 360㎡) 废弃包装材料

2.9 本项目主要原、辅料,燃料耗量和来源详见表(2-3)

表(2-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表

名称 年耗量(单位) 来源 主要化学成分

(辅)

料 生猪 100万头 **、大邑、 新津、崇洲等

浓氨液 20 t/a 成都 NH3

源 煤

(T) 1314 t/a 大邑新源煤矿 精煤 全硫=0.5%

灰分=13.5%

(Kw)

(NM2)

量 地表水

地下水 440920t/a 自备井水供给

2.10 本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移址新建项目经**市计划和经济局同意,选址在该市**市**镇**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食品工业园区内建设。该地块地形平坦开阔,无不良地质情况。厂址周围评价范围内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环境制约因素,并经**市环境保护局**环发(2004)118号文同意,认为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布局和环保要求,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建议:本项目属食品加工项目,对外环境质量有一定的要求,其厂界周围不得新建化工、水泥等高噪声、高污染项目。

第四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4.1 自然环境简况:

4.2 社会环境简况:

第五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5.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5.1.1.1大气监测布点:为使监测结果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并反映出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本次环境评价的等级、范围、保护目标及当地主要气象、地形特征综合考虑,本次采用功能分区原则,大气监测共布三个环境监测点。各大气监测点的布设位置详见表(5-1)和图(5-1)。

表5-1 大气环境监测布点

点 位 方位 距离 监测功能

1# 本项目厂址上风向**村村小内 N 500m 上风向环境敏感点

2#本项目拟建厂区 / / 项目所在地

3# 本项目厂址下风向农舍 SW 1.0km 下风向环境敏感点

5.1.1.2监测项目:TSP、SO2和NO2。

5.1.1.3采样时间和频率:本建设项目评价区大气监测于2004年9月下旬进行一期,连续五天,每天采测4次样品送检分析。SO2和 NO2采样时间段为:07:00~08:00、11:00~12:00、14:00~15:00、19:00~20:00。其SO2和NO2每次采样时间不得少于45分钟;TSP和PM10采样在同一张滤膜上采样,每天至少保证有12小时的采样时间。

5.1.1.4分析方法与数据处理:本次大气的采样、分析方法和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均按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5.1.1.5监测结果分析

监测结果经数据处理后汇总在表(5-2)中。

由表(5-2)可见,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的小时平均浓度值在0.004~0.024mg/Nm3;NO2的小时平均浓度值在0.026~0.046mg/Nm3;3#点PM10的日平均浓度值在0.062~0.093 mg/Nm3,均低于二级评价标准限值,表明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完全达到二级标准要求。1#点和2#点TSP的日平均浓度值在0.301~0.394 mg/Nm3,说明1#点和2#点的TSP超标,其原因是1#号点和2#点距**路较近,该段路车流量大,受**新公路来往车辆造成的扬尘影响,导致TSP超标。

5.1.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1.2.1评价标准:本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见表(5-3)。

表5-3 大气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SO2 NO2 TSP PM10

评价标准

(mg/Nm3) 1小时平均 0.50 0.12

0.3 0.15

5.1.2.2评价因子:TSP。

5.1.2.3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评价,公式如下:

Pi = Ci /Si

式中:Pi—i 种污染物的单项指数;

Ci—i种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Nm3);

Si—i种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Nm3);

当Pi值大于1.0时,表明大气环境已受到该项评价因子所表征的污染物的污染,Pi值越大,受污染程度越重,否则反之。

5.1.2.4评价结果分析:评价区内三个监测点环境空气中TSP的评价结果列于表(5-4)中。

表5-4 评价区大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评价因子 采样点号

取值时间 1# 本项目厂址上风向**村村小内 2#本项目拟建厂区 3#本项目厂址下风向农舍 评价标准

SO2 一小时平均浓度范围 0.004~0.024 0.008~0.024 0.007~0.021 0.50

Pi值 0.008~0.048 0.016~0.048 0.014~0.042

NO2 一小时平均浓度范围 0.039~0.046 0.026~0.040 0.032~0.044 0.12

Pi值 0.325~0.383 0.217~0.333 0.267~0.367

TSP 日平均浓度值 0.357~0.394 0.301~0.327 0.30

Pi值 1.190~1.313 1.003~1.090

PM10 日平均浓度值 0.062~0.093 0.15

Pi值 0.413~0.620

由表(5-4)可见:

SO2:评价区内环境空气中的SO2一小时平均浓度值的Pi值在0.008~0.048范围内,Pi值均小于1.0,表明评价区内环境空气中SO2不超标。

NO2:评价区内环境空气中的NO2一小时平均浓度值的Pi值在0.217~0.383范围内,Pi值均小于1.0,表明评价区内环境空气中SO2不超标。

TSP:评价区内环境空气中的TSP日平均浓度值的Pi值在1.003~1.313范围内,Pi值均大于1.0,表明评价区内1#点和2#点受**路的交通影响,环境空气中TSP已超标。

PM10:评价区内环境空气中的PM10日平均浓度值的Pi值在0.413~0.62范围内,Pi值均小于1.0,表明评价区内3#点环境空气中PM10不超标。

上述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5.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

5.2.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5.2.1.1地表水采样断面布设:根据项目水环境评价等级要求,在厂区废水经东河排入**河处上游20m至下游5000m范围内共布设三个水质监测断面,其具体位置见图(5-1)。各断面之间距离见表(5-5):

表5-5 地表水采测断面布设表

断面编号 流程距离 功能

Ⅰ 本项目废水排入**河处上游20m处 对照断面

Ⅱ 在Ⅰ断面下游约1000m处 控制断面

III 在Ⅱ断面下游约4000m处 消解断面

5.2.1.2监测项目:pH、DO、SS、CODcr、BOD5、NH3-N和粪大肠菌群数、水温和流量等九项。

5.2.1.3采样时间与频次:本次地表水监测三天,每天各断面分别采取水样送检分析不得少于一次。

5.2.1.4采样与分析方法:本次地表水的采样、分析、质检、数据处理均按国家环保局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5.2.1.5监测结果:**河评价段水质监测结果汇总于表(5-6)中。

从表5-6中可以看出,评价河段水质监测项目中pH、氯化物和粪大肠杆菌的浓度监测值均低于Ⅲ类水域标准限值。但**河评价断面水体CODcr和BOD5浓度监测值全部超标,其各断面水体中CODcr、BOD5浓度监测值的最大值超标倍数依次为11.15倍和18.75倍。

5.2.2地表水现状评价

5.2.2.1评价标准: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进行评价。

5.2.2.2评价因子有:pH、DO、CODcr、BOD5、NH3-N、氯化物和粪大肠菌群数等。

5.2.2.3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标准污染指数法进行评价。其评价公式如下:

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