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引 言 4
1.1编写目的 4
1.2项目背景和目标 4
1.2.1项目名称及参与单位 4
1.2.2项目目标 5
1.2.3项目背景 5
1.3术语解释 6
1.4条件约束 7
1.4.1项目实施具备的条件 7
1.4.2项目实施的约束 9
1.5参考资料 9
第二章 系统需求及现状 10
2.1系统需求概述 10
2.2对现有系统的分析 13
第三章 技术方案 14
3.1对建议方案的描述 14
3.1.1系统设计原则 14
3.1.2系统网络结构 15
3.1.3系统软件结构与功能 16
3.1.4系统接口设计 19
3.1.5系统通讯方式 19
3.2和现有系统的比较 19
3.3和相关系统的关系 20
3.4采用建议系统可能带来的影响 20
3.5实施风险 20
第四章 技术可行性评价 21
第五章 投资与效益分析 22
5.1项目投资情况 22
5.2。项目效益分析 23
5.3项目收益投资比 26
5.4项目投资回收周期 26
第六章 社会因素方面的可行性 26
第七章 可选技术方案 27
第八章 结 论 29
引 言
1.1编写目的
本报告为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报告对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需求和系统实现技术、处理流程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证,对系统的基本情况、开发的目标、总体要求、及我行现有系统的关系做了一般性说明,并从项目技术方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管理与风险等方面力求准确、清晰、完整地评估用户的需求,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报告在调研和论证所选定开发方案的可行性同时,使任务提出者与开发者双方对项目的需求有一个共同的理解,并使之作为整个开发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供系统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等阶段参考。
本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读者对象为软件开发项目管理者、决策者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
1.2项目背景和目标
1.2.1项目名称及参与单位
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
委托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牵头部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结算部
开发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北京建银电脑公司
使用单位:各级分支机构会计结算部门、业务运行中心、营业柜台。
1.2.2项目目标
充分利用我行现有系统资源,依托各分行"城市综合网",并以"资金清算系统"为信息传递渠道,在全行范围内实现信用证信息的安全、准确、快捷运转。达到促进我行结算业务发展,增加我行支付结算中间业务收入的目的。具体目标如下:
1.促进我行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为我行拓展新的市场领域提供新的支付结算产品。
2."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依托各分行"城市综合网",并以"资金清算系统"为信息传递渠道,实现接收和发送信用证信息,又可与"城市综合网"直联,以实现信用证开证、信用证修改、查询查复(存疑、催收)、到期付款确认书、不符点通知书、注销通知书和同意注销核实书等信息的录入和自动发送、接收与打印功能。
3.系统业务功能完备、界面友好。
4.系统安全性能良好,能够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实现信用证信息的安全、准确、快捷传递。
1.2.3项目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和我国正式加入WTO,企业对银行支付结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三票一卡"的人民币支付结算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当前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日趋一体化的发展要求。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对外经济往来比较频繁的一些大中型企业,纷纷提出,在国内商品贸易中使用人民币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要求。他们希望通过在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过程中,不仅能够为其提供融资的渠道,而且希望能够借助银行信用控制其在商品交易活动中收货不付款和收款不发货的风险。为满足这一结算需求,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积极推动各家商业银行开办国内信用证业务。当前,中国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同业已纷纷推出了国内信用证业务,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为了完善我行的人民币支付结算功能,进一步拓展中间业务市场,增强建设银行整体竞争能力,根据行领导的指示和结算部的工作计划安排,总行结算部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于今年下半年将国内信用证业务推向市场,计划首先在上海、广东、浙江、江苏、深圳、福建等部分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分行进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试点。为此,总行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根据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的规定,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
由于国内信用证是一个新的结算产品,为防范风险,提高信用证信息的传递效率,《中国建设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我行国内信用证业务须采用电开的方式。在与科技部门共同反复研究后,我们认为,"电开"信用证,必须重新开发一套"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
1.3术语解释
1.国内信用证: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书面付款承诺。信用证按开立方式分为信开和电开方式,我行国内信用证均采用电开方式。信用证付款方式分为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议付。议付方式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
2.信用证开立:开证申请人提出信用证开证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业务人员根据开证申请书电开信用证并发送及打印信用证等有关单证。
3.信用证修改: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提出信用证修改申请,开证行审查后根据修改申请书电开信用证修改书,并发送及打印信用证修改书等有关单证。
4.信用证事务:各经办行之间在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过程中对专项内容进行通知和回复。信用证事务按不同内容可成分事务查询、事务查复、到期付款确认、不符点通知、注销通知、注销确认六种类型。
5.信用证接收:信用证业务经办行接收打印国内信用证及有关单证,主要有信用证、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修改书、信用证修改通知书、查询查复书、到期付款确认书、不符点通知书、注销通知书和同意注销核实书。
6.信用证注销:信用证开证行或通知行根据信用证付款凭证、有关当事人提出同意注销通知及逾期情况,办理信用证业务销记。
1.4条件约束
1.4.1项目实施具备的条件
1.拓展支付结算产品目标的要求
拓展支付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永恒主题。在传统结算工具市场份额相对稳定的今天,加强结算品种拓展和创新,不仅能够丰富我行现有的结算品种,完善结算服务功能,而且有利于树立我行的结算业务品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开办是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而提出的,同时,也是我行扩大中间业务领域,增强赢利能力的需要。
2.客户对国内信用证业务的需求
商品贸易方式的变化无疑使得企业客户对银行结算功能的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的特征。特别是一些对外经济往来比较频繁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国内贸易企业,不仅希望银行通过办理款项结算能够分担其在商品交易活动中收货不付款和收款不发货的风险,而且希望通过银行办理结算同时能够为其提供融资的渠道。开办国内信用证业务是满足不同客户群体对银行结算功能的个性化需求。
3.我行的机构与人员条件
我行机构体系完善,6000多个汇票机构遍布全国,有一支庞大的经验丰富的支付结算业务队伍,我行开办国内信用证业务具有自身的优势和内在条件;长期以来,我行有着广泛而又密切的客户群体,与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关系稳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信誉状况有较深了解,这为我行开办国内信用证业务与防范风险提供了可靠保障。
4.开发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良好的项目组织和管理水平,是项目实施最关键的条件。参与国内信用证业务的业务、科技部门,通过信用证有关制度制定、业务需求的编写和讨论,已培养了一些熟悉系统需求的业务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同时,我行有一大批熟悉资金清算系统的人员,这对开发国内信用证是一个非常有利的内部条件。
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的参与者建银电脑公司,是一个有软件开发经验的团队,它曾经开发了电子密押器和汇票联行机构管理系统,对我行的结算业务有相当的认识和理解,这对项目组织和管理来说,也是一个有利条件。
1.4.2项目实施的约束
1.开发周期约束。市场开拓、业务推出与风险防范很大程度决定了系统的开发周期。开发周期太短,可能影响了系统开发和测试的质量,影响系统所实现的功能。太长又增加了成本,和影响了市场的开拓。项目实施时,需要合理地权衡并指定开发计划,控制开发周期。
2.城综网版本太多,差异很大。目前,我行各分行的城综网存在多种版本,系统差异大,且正处于数据集中的实施期。
3.资金清算系统的三期优化。
1.5参考资料
1.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7)265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2.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7)265号《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
3.《中国建设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送审稿)
社会因素方面的可行性
国内信用证在政策制度和业务开办上都是可行性。早在1997年人民银行就出台《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有关的会计核算手续,要求各行开办国内信用证业务。目前,中国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也开办了该项业务。
我行多年积累的国内、国际结算经验和人才,以及我行完善的机构体系、6000多个遍布全国的汇票机构,是开办国内信用证业务我行所具有自身的优势和内在条件。
长期以来,我行有着广泛而又密切的客户群体,与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关系稳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信誉状况有较深了解,这为我行拓展国内信用证业务市场的基础。
第七章 可选技术方案
由于"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依托各分行"城市综合网",并以"资金清算系统"为信息传递渠道,实现接收和发送信用证信息。因此,国内信用证业务作为会计结算的一项新业务,在技术实现上有三种方式:
方案一:系统单独实现信用证业务信息处理
信用证业务系统的开发以及与清算系统接口软件的开发由总行统一完成,信用证业务系统的帐务处理采用系统打印记帐凭证,操作员在"城综网"手工记帐的方法。由于此方案相对独立,各分行无需对"城综网"进行改造。
方案特点:
软件版本统一,系统相对独立,推广实施方便。
项目开发费用最低、技术实现最简单、最方便。
降低了分行开发工作量和切换运行的风险,同时,开发进度、软件质量和可靠性能够得到最好的保证;
不能充分利用"城综网"的信息资源,
帐务处理需由信用证业务系统打印有关凭证,通过"城综网"手工记帐,增大柜员劳动强度、并可能出现漏记帐的情况。
方案二:系统与城综网直联实现信用证信息处理
信用证业务系统的开发以及与清算系统接口软件的开发由总行统一完成,总行制定信用证业务系统与城综网的统一接口标准,各分行按照总行制定的统一接口标准,对"城综网"进行相应改造。以实现信用证业务的自动记帐。
方案特点:
符合现代银行业务系统的设计思想。
充分利用"城综网"的信息资源,实现了信用证业务的自动记帐,减低了柜员的劳动强度和工作失误概率。
各分行需适当改造"城综网",以实现信用证业务的自动记帐。因此分行的开发工作量、开发进度、软件质量与方案一相比有所降低,但也能得到较好的保证;
项目开发费用与方案一相比略有增加。
方案三"在城综网中实现信用证信息处理"
总行负责信用证业务系统与清算系统接口软件的开发和制定信用证业务系统的需求、总体技术方案,与清算系统接口软件标准标准,各分行负责在城综网中开发国内信用证业务模块,实现信用证信息处理功能。
方案特点:
可以充分利用"城综网"的信息和设备资源,信用证业务系统与"城综网"系统的一致性最好。
增加了分行开发工作量和切换运行的风险,开发进度、软件质量和可靠性与方案一、方案二相比最低。
各分行都需投入人员开发信用证业务系统,项目开发费用至少是方案一、方案二费用的5倍以上。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方案二的技术先进性、经济性、项目可实施性等指标较好,因此选择方案二为本项目的技术实现方案。
第八章 结 论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可以组织开发。